发布时间:2018-01-26 阅读量:
注册商标需要注册事项有什么?在商标专利这个领域从事两年以来,接触过各种各样的商标突发意外。例如申请的商标颜色不可更改,公告后期被异议商标驳回等等。遇到这些情况怎么办呢?
从加入J&P知识产权部以来,遇到很多咨询商标的客户。除了价格和时间之外,最多的还是咨询注册商标注意事项。小编就见过,因为代理人没有告知清楚,而导致后期的商标使用不当的情况。那注册商标注意事项有哪些,我们一起来看看。
商标是可以得到客户认可的无形资产
申请商标的颜色和字体也是有规定的!
颜色和字体也是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事项之一。为什么呢?颜色:注册商标一般以黑白色为主。为什么呢?因为注册成功后,商标的颜色还可以自由发挥,想怎么搭配怎么搭配。但是注意,如果你在注册的时候,就已经是注册彩色的商标,注册证书发下来之后,只能严格按照批准注册的商标使用,不能再更改。简直不要太坑呀,所以小编建议你们还是申请黑白商标为好。
字体: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,商标管理中一般坚持注册什么字体就使用什么字体的原则。如果是手写体,在实际使用中是印刷体,也是可以的。
同日注册同一类的相似商标有规则吗?
在商标从业两年来,这种情况也经历过一两次。商标申请人和代理人都清楚,出现这种情况需要抽签决定。那为什么要进行抽签呢?中签了就一定取得商标注册的专用权了吗?还是说不参加抽签就等于放弃了商标的申请权利呢?经过学习和研究,小编对这个同日注册同一类的相似商标提点自己的意见。
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,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。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,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,并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;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,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,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。商标局已经通知但申请人未参加抽签的,视为放弃申请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未参加抽签的申请人。”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一条确立了“申请在先”这一时间概念,将“商标申请日期”作为判断商标申请先后的依据。明确了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,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,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情形。
除此之外,经过上述的步骤之后,还有三个审查阶段。因为过程及内容过于繁琐和专业,便不在这里一一阐释了,具体可以联系J&P的商标业务员详细了解。
为什么专业的商标业务员会建议客户把商标拆分进行申请?
这个当然是有它的优势的,因为这可以的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。1、分开申请成功机率较高,不会因为某一方与在先权利有冲突,而驳回整个商标的申请。2、如果中文或是英文均审查通过的情况下,可以分开使用,也可以合并使用,使用性更灵活。
商标在初审时被驳回最好的解决方案是怎样?
根据商标申请的经验来看,商标在初审时被驳回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。根据驳回的文件,了解被驳回的原因之后,再根据文件的要求进行修改。因为在初审的时候,审查员会详细的阐释被驳回的原因,一般按照要求修改之后,可以大大提高商标申请的成功率。
注册商标注意事项是有很多的,肯定不止小编说的这几个点。只能说颜色是客户常常会忽略的问题,而同日注册同一类商标只是要给客户打个预防针而已。总而言之,注册商标是一个漫长而繁琐的工作,也是也有风险的,不管是初审还是公告期,都有可能被驳回或者被异议。专业的代理会在提交注册文件时为客户详细查册,及时发现商标存在的问题,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,欢迎J&P知识产权部。